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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推动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四项建议

时间:2024-03-27 13:10:12   作者:长乐物业   来源:   阅读:161   评论:0

文/ 宋宝程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2024年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参与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如何扎实有效地发挥作用,如何推动垃圾分类实现提质增效呢?笔者结合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践,分析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惑,并提出相关建议。


问题和困惑

 

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的重要回信中指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发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需要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主动作为”。要“带动更多居民养成分类投放的好习惯,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积极贡献力量”。这为我们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工作目标。然而,实现目标的过程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具体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也面临不少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困惑。

一是物业服务企业是被动的管理责任人,难以担责履职。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物业服务企业被赋予管理责任人的法定职责,但各企业及从业人员几乎都是从零开始,边干边学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物业人的专业能力难以适应这个新角色。另外,政府主管部门认为垃圾分类是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有问题就要处罚,还有相当一部分居民认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是管理责任人,所以垃圾分类就是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因此,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二次分拣”理所应当。

二是管理与服务,其实很难两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垃圾分类,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实际上,物业服务企业是给居民提供服务的,俗称“管家”,在管理和服务角色转换方面,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分寸,尤其是面对居民动辄不交物业费的威胁时,物业服务企业往往选择不敢监督,不敢报告或者代其分类来解决矛盾,指导和监督的目的很难达到。

三是无米之炊,巧妇难做。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中包含了垃圾清运费用,但不包含《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的指定专人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分类的人工费,还有越俎代庖的“二次分拣”费用也不在规定范围内,现在做这些工作的各项费用实际上都是用物业费来支付的。可想而知,做这项工作其实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因为这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而收入并没有相应增加。

四是二次分拣,吃力不讨好。按照垃圾分类工作的整体要求,源头分类、源头减量、低碳生活,这些都是希望广大居民共同参与,从而逐步养成分类投放的好习惯,目前看这个目标还未达成。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无力指导、监督居民,垃圾站又强制要求分好类,否则不接收,物业服务企业无奈之下只能选择二次分拣。这既浪费了有限的费用,又不利于居民良好习惯的养成。

工作建议

 

一是居民参与是必经之路。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明确指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广大居民的积极参与,主动作为至关重要。分析北京市平谷区某小区“家家分类,户户轮值”的垃圾分类成功案例可知,街道、社区在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他们组织居民全员参与,将这项工作纳入居民规约,真正做到了“垃圾分类,大家一起来”,收到了非常好的成效。还有,海淀区某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街道的大力支持下,采用打造“客厅式垃圾投放点”、楼门内设立曝光台等办法,发动全体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到现在已经坚持了三年多,一直是居民自主分类,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二次分拣。对分类不合格的居民,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一起不厌其烦地为其做示范,直到合格为止。如今,垃圾分类在他们小区已经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小区物业经理还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达人”的称号。另外,要让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还需要我们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要持续做好分类工作的宣传,要分不同阶段,以多样化形式、多个角度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长期宣传,使其深入人心;

二是要出台源头分类、按量计费等配套政策,让不进行垃圾分类的人感觉到压力。

二是监督员制度应该长期坚持。从北京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三年多的实践来看,在小区内设立垃圾分类监督员的做法是非常有效的。因为,单靠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执法部门的检查,很难形成有效、持续的制约。监督员来源可采用多种形式,如采购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第三方社会力量的有偿服务,也可采用居民志愿者、社区党员值守等多种形式。

三是建立多方参与的长效机制,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融入。要在社区治理的框架内,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让社区、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各方主体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形成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合力。为做好这件“关键小事”,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应该主动融入,主动担当作为,千方百计利用多方参与机制,想办法克服我们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虽然前路艰难,但我们物业人一定要鼓起勇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不断前行,不断进取,直至取得最终的胜利!

四是有效利用可回收垃圾资源,让物业服务企业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内生动力。长期以来,小区内的可回收垃圾绝大部分被专业拾荒者和少部分兼职拾荒者无偿捡拾,通过小区外相对固定的渠道,送到物资回收公司,这条产业链已经相对成熟。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拾荒者迟早要消失。因为,一方面,很多回收、处置废品的作坊手续不全,缺少安全、消防、环保设备;另一方面,拾荒者本身也在以牺牲自己的身体健康为代价。因此,这样一种让垃圾减量的方式是不值得鼓励的,而应该找到一种更加文明、更加现代的方式。

2023年8月底,我到香港的住宅小区进行考察,发现香港住宅小区的楼前是三个可回收垃圾桶,分别是蓝色桶(纸制品)、黄色桶(金属制品)、橙色桶(塑料制品)。不可回收的垃圾桶在楼道内,每层都有,厨余垃圾在户内处理,小区内没有拾荒者。负责小区的保洁公司和业委会签合同,收集可回收垃圾的收入用来反哺保洁和垃圾运输的费用,垃圾分类基本是居民自行完成。这样一来,垃圾分类工作量不大,矛盾也不突出。香港的成熟做法,我认为值得借鉴。

我们现在的情况是几乎每栋楼,至少养1-2名专职拾荒者,且多为6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强制让他们退出,显然不是最好的办法,所以规范管理可能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探索以下方法来规范垃圾回收工作:

一是可以采用登记、收编等方式,逐步规范拾荒者群体;二是在政府部门的规范下开展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业务,用收益来弥补垃圾分类所产生的成本费用,让物业服务企业有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内生动力。

作者系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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